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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

2020/4/2 10:12:34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来自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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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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