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导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锦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出实招,结合锦州市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5月28日下午,该《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从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提供方式、编制方案技术要求及审核要点、容积率控制、规划成果报送、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面向社会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锦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出实招,结合锦州市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5月28日下午,该《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从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提供方式、编制方案技术要求及审核要点、容积率控制、规划成果报送、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面向社会公布。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锦州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按职责权限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全部规划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加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速度,确定最优最快的审查流程,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审查。二要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办结”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立足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构建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市场,提高规划方案编制效率,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加快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开启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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