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毛里塔尼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导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毛里塔尼亚水产品生产企业企业C.E.P.P Sarl(注册编号为2.09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5月30日。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毛里塔尼亚1批次冻马鲛鱼、冻舌鳎鱼、冻带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毛里塔尼亚水产品生产企业企业C.E.P.P Sarl(注册编号为2.09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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