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19项措施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导言:日前,辽宁省药监局出台《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培育壮大生物药、优化提升化学药、创新发展现代中药、大力发展先进医疗器械的任务目标,推出19条服务举措,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辽宁省药监局出台《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培育壮大生物药、优化提升化学药、创新发展现代中药、大力发展先进医疗器械的任务目标,推出19条服务举措,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将着力推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产品开发研制,对符合创新产品条件标准的项目实施清单制管理,推动支持生物制品、创新中药、化学原料药领域创新突破;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专项、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填补辽宁产业空白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项目开展精准扶持,全力做好服务。
《措施》提出,在服务中医药强省建设方面,支持桓仁、宽甸、西丰等地发展辽宁优势道地药材种养殖和加工,打造辽宁道地药材品牌。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与中药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立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种养殖基地;支持中药民族药研发创新,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鼓励开展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挖掘已上市中药的临床治疗潜力。
《措施》明确,将与医药产业园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吸引创新型、互补型医药企业、研发平台、生产企业及车间和批发企业及医药物流配送企业落地落户。支持园区医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人才培养等多维度、深层次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辽宁自贸区医药产业发展,及时了解自贸区各片区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有条件的片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政策。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建设运营符合药品现代物流要求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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