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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表时间:2023/3/19 16:26:47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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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1.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5.1%,按自然口径计算负增长2.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转移性收入1126.6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972.2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2.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和转移性支出631.03亿元,支出合计2972.2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本级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92.25亿元,完成预算的9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1%,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2.3%;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88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339.7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46亿元,完成预算的93.8%,增长14.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和转移性支出812.44亿元,支出合计1339.7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5.03亿元,完成预算的85.2%,负增长24.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32亿元、调入资金23.46亿元、上年结转474.9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136.0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4.43亿元,完成预算的75.4%,负增长11.1%;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亿元;上解支出0.89亿元;调出资金215.64亿元;结转下年360.82亿元。

  2.市本级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0.65亿元,完成预算的87.2%,负增长0.6%;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3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8亿元、上年结转186.24亿元、调入资金8.7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30.0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67亿元,完成预算的60.6%,增长1.3%,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偏慢;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587.5亿元;上解支出0.89亿元;调出资金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7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23.63亿元;结转下年118.6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加上上年结转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30.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调出资金10.4亿元;结转下年2.8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5.7%;加上上年结转0.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9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5.9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结转下年2.8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上年结转676.9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3.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结转下年766.7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4.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6%;上年结转625.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9.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结转下年710.24亿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突出统筹,全面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央新出台的留抵退税等各项政策,全年预计退减缓税超过700亿元。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制和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1244”统筹推进机制,全年累计新增专项债券353亿元,获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145.2亿元,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三是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科技资金投入,全市科技支出增长15.1%。四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超过50亿元。

  靠前发力,全力打好支持经济稳进提质组合拳。一是持续加快支出进度。加快产业政策兑现,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快速落地见效。二是推动产业能级大跃升。市级财政支出30.4亿元重点支持制造业“大优强、绿新高”发展,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近20亿元,直接带动消费250亿元。四是着力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全国首创“薪资保”、“稳业保”、“灵活保”等组合式财政支持稳就业政策性金融产品。

  聚焦共富,不断提升和改进民生福祉。一是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统一企业退休人员体检等三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等四项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合计惠及群众309万人。二是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行动。全力打好社保缓缴、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稳岗组合拳。三是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制订“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以“一老一小”、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四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全市教育支出300.79亿元。五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建立与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91亿元。

  强化协同,支持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2年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38亿元,比2021年增加18亿元,增长90%。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支出17.1亿元,支持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三是支持推进强村富民行动。市级财政支出11.1亿元,支持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种业强市建设等行动,统筹推进新一轮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梳理式改造村庄以及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城乡有机更新。市级财政支出10亿元,支持未来社区建设、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以及城市片区更新改造,滚动实施“精特亮”工程。五是支持提升生态环境。市级财政支出2.5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改革创新,加快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权责配置关系、财政管理关系。三是出台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产业政策整合提升。五是有序推进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以财政资金“拨改投”为切入点,系统推动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改革,促进财政资金精准有效、循环放大。六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分部门“只减不增”预算限额控制机制。七是全面推进财政数字赋能。首次将“智慧财政”系统延伸至乡镇。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2.59亿元,增长5.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46.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91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833.26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9.91亿元,增长6.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6.47亿元、转移性支出356.88亿元,支出合计2833.26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本级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308.36亿元,增长5.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46.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680.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135.72亿元。

  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31亿元,增长5.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83亿元、转移性支出569.58亿元,支出合计1135.7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5.76亿元,负增长15.7%,主要是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将有所下降;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9.37亿元、转移性收入389.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04.73亿元。

  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3.14亿元,负增长31%,主要是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由于具体项目财政部尚在审核中,暂未纳入年初预算;上解支出0.9亿元;调出资金97.35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37亿元;年终结转303.97亿元。

  2.市本级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6.57亿元,负增长2.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9.37亿元、转移性收入135.5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101.45亿元。

  拟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26亿元,负增长5.3%;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549.37亿元;上解支出0.9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24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9.13亿元;年终结转105.55亿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3亿元,负增长22.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国有企业收益有所下降;加上上年结转2.8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5.9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17亿元,增长8.3%;调出资金7.7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9亿元,负增长9%;加上上年结转2.8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0.73亿元。拟安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3亿元,增长36.3%;调出资金5.37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1.82亿元,负增长0.3%;上年结转766.7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5.54亿元,增长4.8%;结转下年833.06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1.25亿元,负增长0.8%;上年结转710.25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8.94亿元,增长5.9%;结转下年772.56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强化政策供给,支持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加快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加强财政与货币、金融等政策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完善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财政金融联动支持政策,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二)坚持全面统筹,不断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部门资金“全归集”使用和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逐步实现所有财政资金统编、统批、统管。加强政策工具统筹,优化组合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坚持传统工具与新型工具相结合、财税政策工具与其他政策工具相结合,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地提升政策调控实效。加强跨周期统筹,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安排预算,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控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落实落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以预算管理现代化服务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财力下沉,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储备入库程序,建立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实现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筑牢财政运行防线。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建立区(县、市)全口径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完善县级“三保”预算等前置性审核工作机制,制定“动态评价+动态预警”的基层财政风险评估办法。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社保基金精算和监测,保障社保基金预算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硬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强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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