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提高站位 勇担主责 抓好财会监督意见精神贯彻落实
导言: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道路方向。
2023年4月10日 来源:财政部湖北监管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道路方向。湖北监管局根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财政部统一部署,积极规划贯彻落实《意见》各项措施,努力推动中央意见精神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中央财会监督精神的学习宣传
财政部监管局是财会监督体系中的“国家队”,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主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扎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开展学习贯彻《意见》专题报告。将中央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要求向湖北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并报告我局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情况和计划,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与湖北省财政厅协调联动,服务于湖北省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切实担负起《意见》赋予的监督责任。二是开展学习贯彻《意见》专题培训。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牵头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集中座谈,进一步加深全局干部对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原则、体系、机制和重点的深刻理解,激发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全局上下思想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三是带动监管单位共同学习贯彻《意见》。围绕《意见》“五位一体”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向监管单位宣传《意见》,督促监管单位落实《意见》,召开在鄂中央企业会议、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会议,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四是向财政部主管司局定期报送学习《意见》情况,及时总结《意见》落实成效,开展经验交流。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追责问责等监督方式开展财会监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一是组织做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好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二是组织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推动地方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管理。三是配合对湖北省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开展督导和调研,合力推动《意见》落地落细,对于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中央巡视、国务院督导及审计署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四是依托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关要求开展专题调研,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献计献策。从政府端入手,分析地方政府收入结构和收入质量;从企业端入手,掌握减费降负政策、惠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强化财会监督数据基础,开展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质量核实,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质量。
三、注重系统思维,推进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设
发挥监管局在财会监督体系中的“国家队”作用,主动融入驻地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完善综合贯通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形成财会监督日常工作机制,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能。一是完善企业会计准则闭环机制,开展涉企财会监督,选取部分有代表性、对经济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通过定期查阅财务报表,函询、约谈、走访、座谈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反映企业实施会计准则的难点堵点,形成典型案例和需关注的问题上报财政部。二是探索预决算公开全过程监管机制,开展政府财会监督,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质量督导,构建地方预决算公开全过程监管机制。提示公开要求,抽查公开质量,服务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实施,加快政府会计准则推广应用。三是运用会计、资产评估统一备案平台,完善财会监督“双向延伸”模式,依托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和资产评估协会的备案系统,对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日常监测,延伸到相关企业。探索运用专业财会监督信息软件开展大数据分析,发现企业财会问题,报部备案后开展监督检查。四是构建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同。关注地方党委、纪委的监督重点,提供相关线索,通报财会监督情况。积极服务两会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财会监督,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和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参与湖北省财政厅搭建主管监督部门协作机制,促进各主管部门形成监督合力。五是加强财会监督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通过专家请进来、学习走出去,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信息技术运用,运用地方监督平台、预算一体化系统,探索开展“互联网+财会监督”。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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