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广东三星行业品牌互联网null天辰

御美养生美容
金煌装饰
利富塑电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财经产经

首页 > 财经产经 > 详细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出台九条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2023/9/21 9:23:16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于近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于近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 

一、强化财政职责,做好财政资金管理指导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履行财政资金保障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部门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和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加强项目库建设维护、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存量资金监管和政府采购监管;建立健全专项债券管理考核机制;做好政府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及时批复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不定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检查。 

二、强化部门职责,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各级预算部门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直接主体,对财政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管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动态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工作;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好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三、规范运行流程,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预算编审管理方面,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适配性进行项目审核,结合财力状况统筹编制预算。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清理处置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决算管理方面,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和收支情况,依法依规编制预算执行报告、年度决算报告和报表,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决算信息。 

四、提升资金效益,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事前管理,建设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编制科学合理、可比可测的绩效目标;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强化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围绕预算执行各环节,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纠偏,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做好重点项目部门评价;财政部门根据各地重点发展方向,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做好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突出过程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跟踪,对合同履行、绩效目标实施等开展监控,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六、提升管理手段,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增强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能力,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快开发建设监控模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促进防范资金风险。 

七、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依托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专项督查、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预算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各环节,全程跟踪管理、监督到位。促进财政资金监管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全方位构建财政资金监督监管机制。 

八、加强问责力度,健全财政资金督查问责机制。结合人大、纪委、审计、监察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加强管理。对发现资金效益低下,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暂停拨付、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并作为后续资金分配和政策退出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在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九、坚持协同联动、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提质增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业务沟通、信息互通,提升财政资金科学规范管理水平。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定期会商的计划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事中监督的协同机制、成果共享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怡伽]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